发布时间:2024-07-07 08:41:43 | 作者: 92993环球直播网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专注于电子制造业,是一家集磁集成器件、电源类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依托模型化设计平台以磁性元器件生产为基础,以电源产品和车载磁性器件同步开发为特色,形成了性能更可靠、质量更稳定、技术更先进的产品线。公司坚持“尊重于生命,用心于产品”,配合客户开发能改善我们正常的生活质量的电子产品,使生活更安全、更健康、更环保。致力于为民生电子产品、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等创造更加清洁的美好未来的产品和促进改善人类生活品质的产品提供优质磁集成及电源解决方案。
从1996年企业成立起,我们就致力于以磁电转换技术为核心的相关磁性器件的研发和生产,为全球一流电气厂商提供磁集成器件解决方案,历经27年的积累与沉淀公司在立绕技术、磁组件技术、磁集成技术及全线自动化技术上位于行业头部。公司磁性器件产品按照功率大小分为特种变压器、磁性器件。
特种变压器产品有:逆变器、高频电感、特种电抗器、三相变压器、计量互感器、共模电感、片式变压器产品,其中逆变器、高频电感、特种电抗器为主要产品。
磁性器件产品有:高频变压器、电感器、滤波器、电流互感器、灌封电感、PFC电感等多个系列。
公司自2014年通过IATF16949认证(原:TS16949)后郑重进入车载磁性器件行业,依托技术研究院的研发优势,先后完成了车载模型设计和平台搭建,以七大产品组模型覆盖全元件及其部件的设计,构建具有自动化制造和关键工艺技术参数的分析能力,搭载黑盒实验程序和白盒分析能力,来确定保证产品在客户端既能满足车规级的品质及安全要求,又能达到工业级高集成、高自动化、小型化的产品特性。
公司目前车载磁性器件具体产品有:BOOST电感、DCDC变压器、LC滤波器、LLC主变、PFC电感、磁屏蔽滤波器、辅源变压器、共模电感、集成件、滤波电感、驱动变压器、铜排EMI电感滤波器等多个系列。
公司依托模型化设计平台以磁性元器件生产为基础,以电源产品同步开发为特色,形成了性能更可靠、质量更稳定、技术更先进的产品线,公司电源产品在氮化镓快充系列新产品、无线充电器、模式二充电控制器、大功率电源等多个品类中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并形成了完整的产品族系列和迭代产品技术储备。
公司电源类产品按照产品特性可分为电源适配器、充电器和定制电源,其中智能电源是定制电源产品系列中的技术上的含金量高的产品。电源具体产品也包括:智能电源、氮化镓电源、电源适配器、裸板电源、LED电源、模块电源、医疗电源、工控电源、通信电源、光伏逆变电源、数字电源等多个系列。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公司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该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4股,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盈利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比较期的基本每股盈利及稀释每股收益均按照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后的股数重新计算。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一)这次发行的内部决策过程2022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这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将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9月2日,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这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2022年11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发行人申请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做了审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92023年1月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7号)赞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2023年3月1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做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124号《验证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3年3月8日止,民生证券收到京泉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人民币435,499,974.90元。2023年3月9日,民生证券在扣除归属于民生证券的保荐费及承销费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购股款。2023年3月1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这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做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125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这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5,499,974.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926,836.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0,573,138.4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089,87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407,483,268.41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2023年3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9)。这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董事长张立品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企业独立董事李茁英女士、董秀琴女士、胡宗波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董事会对在任的三位独立董事2023年的独立性情况做了审议和评估,认为三位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具体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9)。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360.65万元,总利润2,223.20万元,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3,417.27万元,基本每股盈利0.127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2%。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91,216.96万元,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权益为140,700.22万元。
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72,796,4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819,150.692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公司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回报,依据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真实的情况,公司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对该项目的建设内容做变更调整,拟将原计划“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出资公司与广东锐金电气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广东京泉华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京泉华能源公司”),并将京泉华能源公司作为新增实施主体实施新项目“大容量变压器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自情况出现之日起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对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以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标的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